本作品内容为电子签名第一案 (1)案情2004年8月27日,韩某发短信给朋友杨先生:“我需要5000元,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,不能出门,你汇到我卡里。”杨先生随即将钱汇入韩某银行卡。一个星期后,杨先生又收到韩某借钱6000元的短信,于是再次汇款转账。杨先生并没有收到借据。此后,韩某不仅一直未提还钱的事,而且又向杨先生借款。杨先生产生了警惕心,于是向韩某催要前两次的欠款,索要未果。于是杨某起诉至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,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,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。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的以前欠她的钱。(2)法院审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1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熊猫办公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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