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作品内容为请帮写一篇不予立案行政上诉状,原告:梁军,被告四川省监察委员会,部门领导:廖建宇。案由:行政不作为。因为不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(2024)川0105行初34号行政裁定书不予立案裁定不服,特依法行政上诉。一、诉讼请求:1、请求撤销(2024)川0105行初34号行政裁定书,驳回立案审理,2、上诉费用由被告承担。二、事实与理由:1、事实认定错误。一审法院认为“被告不属于行政机关,不具有行政职权。”错误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4章,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与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:监察职能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2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熊猫办公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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