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作品内容为根据案情法律检索报告:2023年12月25日7时40分许,被告人斯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,沿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西一巷行驶时被交警查获,斯某拒绝配合呼气检测。经新疆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mg/100ml,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乙醇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1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熊猫办公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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