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作品内容为请帮忙离婚二审判决书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(2024)浙01民终3411号 2024年10月24日审判,判决离婚成立 一审法院,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1)浙0110民初13535号 男方委托律师:施格,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女方委托律师:无 1.双方感情不和,长期分居,事实明确,一审时被告不同意离婚,认为结婚以来,为家庭为原告有诸多付出,长期未住一起由工作导致,实际夫妻感情尚未破。一审法院结论:认为原、被告系自主婚姻,存在一定的感情基础。造成目前夫妻出现隔阂的原因是夫妻间缺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2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熊猫办公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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