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作品内容为2021年3月至4月间,被告人万某(男)、王某(女)在沙坪坝区沙滨路辅路、沙南路、小龙坎中国工商银行门口等地,采用撬棍、手搬等方式盗窃作案 4起,窃得非机动车道内正在使用的審井盖8块。 2021年3月至4月间,被告人万某、王某在高滩岩正街、天陈路机动车道,采用撬棍、手搬等方式盗窃作案8起,窃得方形審井盖26块、圆形窨井盖1块。 共计价值人民币6356元. 2021年5月18日,被告人万某至,采用钥匙开锁方式进入被害人张某位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华宇广场10栋1单元801室家中,窃得人民币31655元。 经查,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2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熊猫办公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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