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作品内容为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:王凤清,女,住址:山东省茅县张鲁镇杨村西队。身份证号:372523195111252922。联系电话:15265855440 被申请人: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 复核请求: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37152212024000011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罚决定。作为聊城1441152(临)号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,特向贵部门提出复议申请。 事实与理由: 第37152212024000011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,责任认定错误,具体理由如下: , 格式为 docx, 大小1 MB, 页数为1, 请使用软件Word(2010)打开,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,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,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,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, 源文件无水印, 欢迎使用熊猫办公。 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,可通过邮件:tousu@tukuppt.com提出书面通知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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